【女嬰命案】稱女嬰不適替其驅邪治療 父母認虐兒囚4個半月及3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5/11 15:53

最後更新: 2023/05/11 18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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稱女嬰不適替其驅邪治療,父母認虐兒囚4個半月及3個月。(資料圖片)

14個月大女嬰於2022年被發現倒斃於錦田一村屋內,其父母警誡下稱曾以橄欖油替女嬰驅邪,以及試圖向女嬰吹氣使其復活。女嬰父母原被控1項謀殺罪,及後被改控虐兒罪,早前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控罪,今(11日)分別被判囚4個半月及3個月。裁判官判刑時指,本案屬家庭悲劇,兩名被告事發前有能力照顧女兒,惟不幸地因精神病及受錯誤宗教影響下犯案。

馬來西亞籍男被告(33歲)及中國籍女被告(32歲),均報稱無業,早前承認1項對所看管兒童虐待或忽略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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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律師求情時指,精神科及感化等報告顯示,兩名被告毋須住院治療,亦毋須接受感化監管,報告認為兩人可自行跟進精神科治療。

代表律師指,本案實屬悲劇,兩名被告均愛錫女兒,女兒的喪生對他們均造成巨大打擊,望法庭判刑時考慮男被告已遭還押335天,女被告則還押271天。

裁判官判刑時指,同意本案屬家庭悲劇,兩名被告在事發前有能力照顧女兒,惟不幸地因精神病及於錯誤宗教影響下犯下本案。

裁判官續指,未有證據顯示兩名被告行為使其女兒死亡,本案控罪針對兩人未有在女兒不適後帶她到醫院,亦因男被告的精神病影響,以及女被告對男被告的信任,而作祈禱及驅鬼治療。

裁判官指,兩名被告現已失去女兒,受到重大懲罰,又指兩人原被控謀殺罪及還押已久,考慮到兩人獲教會及家庭支持,男被告接受治療後已情況穩定,遂判男被告監禁4個半月,女被告監禁3個月。女被告在判刑時向裁判官稱多謝。

案情指,兩被告已婚及育有14個月大女嬰,一家居於八鄉錦田水頭村某單位。男被告於2022年間,曾因情緒不穩留院,出院後與妻子一同失聯,妻子父母遂到水頭村單位查看,惟他們按下門鈴後屋內便關燈,父母遂報警求助。兩被告其後被發現全裸躺在雜物房地上,女嬰則被於尿片裏,當場證實死亡。

男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,女被告警誡下稱「我無做過任何傷害BB嘅嘢,我只係幫佢驅咗鬼,想令佢復活」。女被告稱與男被告於6月1日凌晨時分,認為女嬰被邪靈附身,遂替女嬰驅邪至下午2時,其間曾替女嬰塗抹橄欖油。兩人最終發現女嬰無反應,遂向女嬰吹氣及碰其手腳令她復活。驗屍報告顯示女嬰的頸部有逾10處擦傷,背部有屍斑,估計已死去1至3天,死因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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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